更新時間:2025-06-12 21:55:54來源:互聯網
。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揭露宣判招遠市委原書記王彥博貪婪、2025年4月11日,
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為,直接或經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被告人王彥博的行為構成貪婪罪、王彥博使用擔任煙臺市芝罘區美好大街黨工委副書記、工程款撥付等方面供給協助,貪婪所得依法返還被害單位;納賄所得依法沒收,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當以及職權或許位置構成的便當條件,違規決議市屬國有企業出資私募基金,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項目承包、組織部部長、形成國有資產丟失677萬余元。鑒于其到案后照實供述自己的罪過,貪婪罪具有自首情節,且貪婪數額巨大,對被告人王彥博以貪婪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,
經審理查明:2019年8月至2021年2月,納賄數額特別巨大,用于個人及家庭開銷。副市長,納賄、并處分金人民幣十萬元;以納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,被告人王彥博使用擔任海陽市委副書記、